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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苗栗縣政府提醒~~廠房倉儲類建築,落實公安申報保安全!

為維護建築物安全、保障使用者生命財產,廠房及倉儲類建築所有人、使用人務必重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設備維護,每年定期完成公共安全申報,確保工作環境安全無虞。

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,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是防範災害的重要措施,呼籲各企業及工廠老闆要切實落實相關安全管理,並注意以下幾項基本觀念:
1. 保持逃生動線暢通:建築直通樓梯應保持空間清潔,不得堆放雜物,確保災害發生時能迅速逃生。
2. 強化防火區劃功能:防火門需具備耐火時效及啟閉設置,才能有效阻擋火源、隔熱與阻絕煙霧。
3. 防火門設計應利於逃生:防火門應採「推」的方向設計,且不得上鎖,避免緊急時造成逃生困難。
4. 災害發生應走樓梯:火災或地震時,請勿搭乘電梯,以免受困危險。

工商發展處提醒,工廠及倉儲類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時間為 每年第三季(7月至9月),企業應如期完成申報,並持續維護防火避難設施及相關安全設備,才能有效降低災害風險。

鍾東錦縣長表示,公共安全關乎縣民生命財產保障,也是推動產業永續發展的基礎。縣府將持續加強輔導與稽查,並呼籲各廠房與倉儲業者攜手落實公安措施,共同建構安全、安心的工作與生活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