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![]() |

經營事業是一段漫長旅程,過程中難免遇到挑戰與疲憊。有人會選擇「先休息一下再出發」,也有人決定「暫時停下腳步」或「劃下句點」。然而,在商業登記的規定上,「歇業」與「停業」的意涵,與我們日常使用的概念可大不相同。
根據《商業登記法》第17、18條規定,兩者的差異如下:
- 停業:若因故需要暫停營業,但未來仍有意願繼續經營,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「停業登記」。停業期間可暫停營業稅計算,減輕稅務負擔;待暫停因素消除後,再申請「復業」即可重新營業。
- 歇業:若業者決定不再繼續經營,則必須辦理「歇業登記」,完成結束營業的相關程序,避免後續衍生未申報營業稅或其他法律責任。
苗栗縣政府呼籲,業者在評估營運策略時,應先確認自身需求,正確選擇辦理「停業」或「歇業」,以確保權益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或稅務問題。
為協助民眾正確理解並依規定辦理,相關詳細資訊可參考商業登記法
如仍有疑問,歡迎撥打037-324428 或 037-328118,並洽詢謝小姐或羅小姐,由專人提供解說與協助。